政策法规
12月13日,根据《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能源局关于印发<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关税〔2020〕2号)和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能源局关于印发<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财〔2020〕118号)有关要求,结合国内外形势变化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能源局对2022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进行了修订,该目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行,船舶工业多项产品列入其中。
《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》:
http://www.chinatax.gov.cn/chinatax/n377/c5171464/content.html
(来源: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,责编:浙江船协编辑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