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法规
近日,交通运输部发布《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22年立法计划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指出,海商法(修订)要由法制司会同水运局、国际合作司、海事局、救助打捞局、大连海事大学,配合司法部开展审核修改工作。港口法(修订)由水运局负责起草,综合规划司、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、海事局、长江航务管理局、珠江航务管理局参加,法制司负责部内审核工作,形成送审稿后适时报送国务院。
《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22年立法计划的通知》:
https://xxgk.mot.gov.cn/2020/jigou/fgs/202202/t20220221_3642472.html
(来源:“海事早知道”微信订阅号,责编:浙江船协编辑部)